4月18日週一,武漢解封第41天意大利重啟第15天大陸強隔港澳第54天,四點半起,夢想改造家,逃學威龍二,公車塹口自造細雲麵繞一圈買各樣吃公車回,油管穆sir講故毛澤東真的「感謝」日軍侵華嗎?DSE歷史卷居然問1900-1945年日本對中國利多於弊?讓我們了解這段悲痛的侵華歷史,阿周電視中國為何漢奸特別多暴動是政治罪行好比顛覆政府成功變義士失敗坐穿牢底教育體系早已淪陷強攻是殲滅戰之一戰場,腐竹白果粥油雞炒米粉,極限挑戰,米通合桃酥,打爛喜茶,文茜世界周報麥卡錫主義復辟美大選前失控的反華氣氛,文茜世界周報歐洲版由居家轉警惕強森公布解封三階段五條件,百心百匠,油雞雞蛋乾黃瓜小酌,央視另一個香港兩集香港之亂風從何來,01內會風波香港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在這些政客身上?特別時期下的「意外」金像獎的三大啟示,關係「完全切斷」?第一階段協議重談?中美貿易戰處於何種節點,牛奶麥片,飛虎雷霆極戰,改編電影的美劇Snowpiercer 1。
#一穗 央視的《另一個香港》,兩集,先述「香港之亂」,再講「風從何來」,無論什麼顏色、立場、政見,或者沒有顏色、立場、政見的,都可一看,看一套論述是如何形成,知彼知己。基本法第23條,你支持還是反對就之立法?還記得條文是怎麼寫的嗎?我不記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連標點,111字,何柱國說,23條立法,不影響普通人。假設香港已就「國家安全」立法,「風從何來」直接點名批評的黎李陳何黃等等,差不多肯定全都會被捕並控以相關罪名,雖除陳外,其他人都已被捕,黃更因兩案斷斷續續在牢獄待過約兩個月。澳門2009年已就23條立法,觸犯所禁制七項行為之一,最高刑罰監禁25年,若同時觸犯數條,更可最高判刑30年。支持立法的人,不論港澳,主要是說這是憲制責任,且全球所有國家都有相關法例,我覺得他挺逗的何柱國星期日在《講清講楚》裡說,若有政黨不滿意,可以「抄足」美國國家安全法,以代替23條。反對立法的人,根據維基百科,有以下意見: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名是於六四後才再次加入《基本法》草稿中/條文是針對支聯會及泛民主派/對基本人權和自由沒有應有的保障/大陸如有組織被中央人民政府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而遭禁制,香港政府有權查禁該組織的香港分支而無需經任何調查/民主的制度容許市民監察政府,但建議的條文使反對「政府」等同於反對「國家」/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均屬違法,知情不報者可被檢控,等於古代連坐法/「煽動」「處理煽動」「管有煽動」「知情不報」之類的罪行,可能會對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構成潛在威脅/檢控「煽動叛亂」罪行不設時限,懷疑當局即可無限期地追究「煽動叛亂罪行」/香港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早有叛逆,煽惑離叛,煽動意圖等等的定義和條文,23條立法沒有迫切性/原來除了說說港獨外,支持本土,支持民主,都可以被解讀為港獨和分裂國家,若再配上釋法,更可箍住法院的審訊按照中共的解釋來判案,因為釋法除了可釋基本法,更可以釋基本法之名而解釋香港的本地法律,即隨時可以以解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來演繹根據二十三條所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那時,將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違反美國利益,香港的自由被侵蝕與中共承諾的一國兩制背道而馳……看,還不是「惡法」?《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背後的「惡」與擔憂其實也差不多,該例已死,只是退役,還未人道毀滅,會不會復出,不知。23條則入過一次閘,然後退出閘廂,但一直在閘後徘徊,徘徊了17年。這次喧嚷以後,或仍入到閘,然後一邊群眾堵塞閘廂佔領跑道,一邊護法偷天換日把馬兒從沙田運到快活谷,順利入閘開閘奔跑?澳門就23條所訂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至今11年未引用過,賀一誠新上任時形容這是好事,「大家唔好碰呢條底線」。究竟國家要不要底線?人民要不要底線?底線會不會成了綑綁着人的「惡」線?普通人要恐懼這條無形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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