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週二,七點起,No Offence 2.3,找到一本本子臨摹舊照片速寫濱江路一景,挺好玩,相信過了燃移也會繼續,樓下喜茶裝修幾個月後能趕在春節前開,裡面放了自取櫃,電話下單,做好叫你,然後自取,是個新流程,散步沿江邊過海印橋東湖路籠門與賢甄鵬談文青各事鵬子也來吃點心,八三一公車革新路太古倉看五四倉設計不行很雜亂平日白天沒有人流,附近開了中船匯挺多較好的店應搶了太古倉不少客,金沙路熱豆漿炸韭菜餃,B21公車海印公園下回家拿三快遞,速寫麵舖裡的亞洲沙示,寫一千字講這些年住過的15個地方,燒鴨撕雞飯,非誠勿擾,NCIS 17.11,No Offence 2.4,返校及1917都出了都只看一會有些沉重先放下,Project Blue Book 1.1不是喜歡題材棄。
2020.01.21
我是2020年2月22日回國內生活,快20年,想一想這50多年住過的地方,頭18年住牛頭角一座13樓1323室,四年大學住了兩幢宿舍四個房間,畢業後到「移民」大陸之前的10年多,屈指數數,住過八個地址,順序大概是赤泥坪、南華莆、赤泥坪、赤泥坪、粉嶺花園、大埔尾、南丫島大坪新村、南丫島橫塱村,然後就是廣州20B,以及在上海住了兩年半的積善里。
牛頭角、赤泥坪、南丫島,是在香港感情最深的地方,然後鄰近、上過學、上過班或多去的區域,如觀塘、青衣、大埔、沙田、上水、深水埗、元朗、金鐘、灣仔、中上環、北角、油尖旺、九龍城、長洲、坪洲、梅窩等等,都像個親人,喜歡在其中遊蕩。遊蕩是自由,雖然它也是可用以檢控的罪名(在不適當的地方徘徊而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行為或行為狀態使他人的行為狀態受到了妨礙,被控方沒有緘默權,疑犯必須向警方或法官給出其行為的合理滿意的解釋,否則即可定罪),這樣看,名義上集會遊行稍為幸福,單單集會遊行是基本人權,要列明非法才是罪行。但我就是喜歡遊蕩,受不了慷慨激昂、主要是在吶喊口號或不準確話語的集會與遊行,差不多與其絕緣。
1323挺奇妙的,一家五口200平方呎的空間,現在想起來全不覺擁擠,還挺寬敞,開年時方桌加塊圓鋅板就是私房菜館了,十分多功能。畢業後「搬出來住」的那八個地方其實各有特色,赤泥坪南華莆大埔尾那五處,就是現在的共居,700呎三四個房一人一房,大廳廚厠合用,有三處是幾個朋友一起租的,大埔尾是住進去才認識其他房客,赤泥坪最後一個單位,是我租了之後再分租給人家,後來再一起搬去粉嶺,有了獨立的家。
未搬進南丫島時,常去行山,從索罟灣行到榕樹灣,在waterfront望海喝瓶冰凍啤酒,是寫意的。剛巧,那時島民同事遷出舊居,我們去看想搬進,最後輾轉搬到山上350呎studio flat,平日坐船上班,下班到了中環碼頭感覺就像到家了。搬到横塱村,是上一手異國情侶租客搬到更偏遠的村,我們都很喜歡那尖頂老房子,屋前有空地,入門左邊是廚房右邊浴廁,中間樓底高高的廳,樓梯上閣樓,閣樓是睡房,那時候養了一隻會跳上腿上睡覺很親近人的真理jenny。老房子的缺點是多灰塵,以及有長長的大蜈蚣及如尾指長短、行動像閃電俠的小蜈蚣,你接受得到的話,那是自然好居所。
那時候,沒怎看電視,仍會買書看書、聽CD、租碟或買老翻,生活挺宅。再想想,我是自小宅,定安街公共圖書館是閒來最常去的地方,週末爸媽打麻將,我就躺在下格床看書,現在腦中仍有這個畫面。我也挺能一個人過日子,一個人遊蕩、看戲、吃飯,都樂在其中。當然,靜極思動,變幻是尋常,有伴始終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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