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1

CC上星期四來鯊鯊,她男朋友L是即期的舊同事,最近很忙,到處出差,兩個星期在外才回來廣州一次。CC上班的地方不遠,以前偶爾也來。那天即期休息,我有篇文章要改,我便邊幹活兒邊和她聊天。她說她的公司將搬往新的總部,在珠江新城,一樓(即地下)會搞一個咖啡廳,曾經和星巴克談,但條件談不攏,接著也找過一兩家連鎖咖啡店,但不了了之。

聽起來其實蠻吸引的,租金是免費的,只要給公司的員工及貴賓會員一個折扣便成,星巴克是在這個折扣百分比上不讓步。那咖啡廳的面積可大可小,反正在大堂一隅,可以是七十平方米,甚至是二百二十平方米,或者更多;那區地舖的租金水平,現在約為三四百一平方米,經營成本可省去不少。而且,那是企業總部,正式及合約員工,約一千五百人,加上不少供應商出出入入,客源穩定。

我說:「可以找三十七度二做呀。」我給她多拉的手機,說盡快會寫一份餐廳的介紹發給她。第二天,CC中午來電,說跟兩個同事在途上,要去三十七度二看看。我請她到遇,並請多拉去招呼,多拉後來又帶他們去了濱江東店。雙方基本上都見到對方的誠意,多拉爽快地提出:「員工五折,貴賓八折。」

週末早上,剛出差回來的L給我電話說:「這家咖啡廳賺硬的,我也有興趣做,那邊的領導我很熟,我們合作吧;我只出錢投資,管理仍然歸你們。」我說:「你找多拉談吧。」多拉知道L的意向後,說會跟我商量一下。我們的意見一樣,L一下機聽到CC說這個項目,覺得是塊肥肉,也想參一腳。但這事投資額不大,如果我們自己能辦得妥,何以要再拉一個新股東進來呢?

第二天寫好餐廳介紹,請同事做好powerpoint,星期一發給CC及她的同事。CC來電給了些建議,我們修改了之後再發。星期二,L又飛到別處出差,多拉一早去了香港拿回鄉證,上午,她來電說:「CC打給我,問我們是不是很想做,我說是,接著她說,那你們想一想合作的方案吧,意思是她和L投資多少,占多少股份。CC說,只是這家店合作,不牽涉其他三十七度二的店。」我和多拉都覺得,她給L洗腦了。如果由作為員工的她提出,問題就比較大;如果在香港,這可能要去廉署喝咖啡的。我說,就算是合作,方案也該由他們建議;而且,這是兩家公司談生意,員工是代表,所談的該是公司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

說時遲,那時快,要在香港多留一天的多拉來電,說CC的同事H找她,約星期三開會,於是昨早我和莊尼上去他們的總部和H談。CC不在,三個男人邊抽煙邊聊,議好初步的細節,如貴賓的折扣再減至七折、咖啡定價在二十元之下等等,我們回去再修改餐廳介紹,今天發給他,然後他向領導報告。H的四五位領導將開會商議,如果拍板,月底簽約,三月初裝修,五月中開張。我們能做不能做?機會五十五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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